合生老是墓葬文化中被保存的比较完整的一个墓碑书写习惯,合生老有这硬性的规定,包括行数的字和列数都应该遵循合生老的写法,当然,实际上应用起来非常麻烦,在古文中,因为要押韵,所以很难达到这种效果,而现代的白话文,因为加入标点的原因,更难去做到合生老全部的符合要求,只能追求一个大概。慢慢的这种书写的格式就不是太受人重视了,甚至开始变得比较鸡肋。
按照碑文的“合生老”要求:行数和字数都必须“合生老”,列数不过分要求,只是要劲量吻合就行,古人把生,老,病,死,苦分别对应字数和行数的1,2,3,4,5,这样的意思就是,把病,死,苦这样不好的东西摒弃,只保留生,老两种意思。那么按照这样我们按照下面的顺序进行排列
1、 2、 3、 4、 5、 6、 7、 8、 9、10、11、12、13、14、15、16、17……
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,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、生、老、病、死、苦、生、老……
由以上排列可知,凡是尾数带1、2、6、7的数字都“合生老”,不带1、2、6、7的数字就不“合生老”。就是说,碑文的行数和字数都必须是1、2、6、7、11、12、16、17、21、22、26、27、31、32、36、37等数字之一才行。这也就是合生老书写格式的要求了。比如我们字数是21个,可以分为一排或者两排,这样就是合生老,如果写成3排,就不合生老,并且字数总数的尾数也要是1 ,2 ,6 ,7中的一个,不然也不属于合生老。